http://www.exfo.ntu.edu.tw/sitou/cht/21News/detail.aspx?sn=2347
第13屆溪頭竹文化節 「共同的回憶-溪頭經典影像及文章創作」徵求活動
活動連結網址:
http://www.exfo.ntu.edu.tw/cht/09news/detail.aspx?sn=2349
美好的回憶總是能夠溫暖人心,當一幕幕熟悉景象在腦海浮現時,心中的悸動時常不能自己。
溪頭-是一個充滿許多人回憶的地方,還記得大學池上的一葉浮舟、森林內翩然飛舞的靈秀白鴿、
遊客絡繹不絕的餐廳旅社、巍峨矗立的溪頭神木都是我們共同的回憶,而不同的時間、空間、人
物與溪頭的邂逅組合,總能激起各自各美麗的獨特火花。
本次活動欲藉由徵求照片及文章創作的展示,在回顧溪頭過去的點點滴滴當下,也希望藉由展
示的呈現讓每個參與者都能分享到不同人在溪頭的美好體驗。
【徵件主題】:本活動徵求有關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之照片及文章創作(可擇任一項或一併投稿)。
【照片徵件要求】:1.需攝於溪頭自然教育園區(舊名-溪頭森林遊樂區)內。
2.呈現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之各項特色,如遊憩景點、自然生態、各項活動或是遊歷紀錄等類型皆可
,拍攝年份不拘。
3.數位電子檔至少300dpi且3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檔案名稱請以下列格式命名:姓名-年份-作
品名稱(如:陳東和-1980-大學池),作品規格不限。若為已沖洗輸出之相片請自行翻拍或掃描電
傳,本活動僅徵求數位電子檔。
【文章徵件要求】:1.呈現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之各項特色,相關遊歷紀錄亦可(不限創作規格,散文、新詩、詩詞…等文
學作品皆可投件)。
2.文章以Word檔存檔,使用新細明體12號字,1.5倍行距,文章篇幅以不超過500字為原則(含標
點符號)。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本(103)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及電子信箱收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資料】:
1.報名表乙份(內含聯絡方式、照片欄、照片主題、文章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照片或文章之數位電子檔。【活動參加辦法】:1.活動報名表請至本處官方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exfo.ntu.edu.tw/
2.投稿作品數量沒有限制,即一人可有多件作品。
3.報名表須填具完成,將投稿作品置於檔案內,並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上本人之簽名影像檔。
4.報名資料請寄電子郵件信箱:bamboofestival@exfo.ntu.edu.tw,信件主旨註明「共同的回
憶-溪頭經典影像及文章創作徵件報名」。
5.報名表及投稿作品電子檔採郵寄或親送者,收件地址為:55750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國
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育樂組 (信封上註明「共同的回憶-溪頭經典影像及文章
創作徵件報名」)。
※寄送已沖洗輸出之照片者,除無法參與本次活動外,恕不另行歸還,請參與活動之民眾注意。
【評分標準】: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辦理評閱工作。
【獎勵方式】:1.投稿照片或文章且符合徵件要求者得於本(103)年12月6、7日當天持公文免費進入溪頭自然教育園
區參加活動(公文至遲於11月21日前寄發,如未收到請逕與承辦人連絡)。
2.照片擇優入選5件作品,文章創作擇優入選10件作品,每名作品入選人可獲品茗杯6杯組乙組。經評
選為前三名者可獲「溪頭自然教育園區 竹廬住宿券乙張」,於活動當日(103/12/06)上午頒獎。【得獎公布】:本(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於本處(http://www.exfo.ntu.edu.tw/)及溪頭自然教育園區(http://www.exfo.ntu.edu.tw/sitou/cht/)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領獎。
【注意事項】:1.作品未符徵件要求者,視同未投件。
2.作品不得有抄襲、盜用、冒名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況。
3.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不符規定者,主辦單
位得取消其資格。
4.參加徵件作品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取得作品使用權,用以複製、出版、刊
登、展覽、宣傳、推廣等用途,並不再另行支付使用費。
5.作品呈現之形式由承辦單位決定,投稿者不得異議。
6.如有違反活動辦法或法令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
7.成果作品如未達標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
8.活動簡章如有未詳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之權利。
9.本活動內容若有疑義,煩請連絡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育樂組承辦人:劉先生
,電話:049-2652802。
活動資訊 活動報名表
(請點選上方下載活動資訊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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